一、企业性质与资质
1. 企业形式:必须为依法注册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无法申请ICP许可证。
2. 经营状态:企业处于合法存续且正常运营状态,营业执照无异常记录,如未被吊销、注销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注册资本要求
1. 全国经营:若企业从事全国范围内的ICP业务,其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且资本需为实缴货币形式。
2. 省内经营:仅在本省开展业务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同样要求实缴到位。需提供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以证实资本状况,报告应包含资金的来源、入账时间等详细信息。
三、经营范围界定
1. 明确表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载有“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相关字样。若经营范围未涵盖,需先到工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增添相应内容。
四、人员配备标准
1. 主要负责人:需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该负责人应熟悉互联网行业政策法规、业务运营流程,具备较强的管理与协调能力,能承担企业相关业务的领导责任。
2. 专业技术人员:至少配备两名技术人员,他们应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软件开发等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够进行网站的搭建、维护、优化以及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供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能证书以及工作简历等材料,证明其具备相应专业资质与从业经验。
五、网站建设与运营要素
1. 域名归属:企业需拥有独立的域名,域名所有者信息必须与申请企业名称完全一致,需提交有效的域名注册证书作为证明。
2. 网站备案:已完成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获得备案号,确保网站运营符合工信部的基础监管要求。
3. 服务器资源:具备稳定的服务器资源,可通过服务器托管协议或租赁合同证明服务器的合法来源与使用权限,服务器的性能应能满足网站的正常运行需求,包括数据存储、访问速度、并发处理能力等方面。
4. 网站内容: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服务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传播违法信息、侵权信息等不良内容的情况,且内容应具有一定的价值与实用性,能够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
六、业务发展规划资料
1. 业务规划报告:企业需编制详细的业务发展规划报告,阐述拟开展的ICP业务的具体类型、服务模式、目标用户群体、收费策略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与预期目标等内容,展示企业在该领域的规划合理性与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