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质条件
1. 企业身份:申请主体必须是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不能申请。企业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相关表述,若未包含则需先行变更经营范围。
2. 经营存续:企业处于合法存续状态,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等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网站建设条件
1. 域名归属:拥有专属的域名,域名注册信息需与申请企业名称完全一致,需提供域名注册证书作为证明材料,确保域名所有权清晰合法。
2. 网站内容:网站所展示和传播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涉及色情、赌博、毒品、暴力、虚假广告、侵权盗版等违法违规内容。网站应具备信息审核机制,对发布信息进行有效管控和记录。
3. 网站架构:网站架构需完整且稳定,具备良好的用户访问体验。包括清晰的页面布局、合理的导航菜单、稳定的服务器连接等,确保网站能够正常运行,不间断地为用户提供服务。
三、人员配置条件
1. 管理人才:企业需配备至少一名熟悉互联网业务运营和相关法规政策的管理人员,负责统筹企业的日常运营管理、业务拓展以及与监管部门的对接沟通等工作,保障企业业务合法合规开展。
2. 技术团队: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队伍,至少两名计算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进行网站开发、维护、安全防护等工作,如服务器管理、网络故障排除、数据备份与恢复、防止黑客攻击等技术操作。
四、资金要求条件
1. 注册资本:若企业从事全国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若是在省内开展业务,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企业需提供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以证实注册资本已如实到位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 财务规划:企业应具备合理的财务规划和预算,能够承担网站建设、运营、维护以及后续业务拓展等一系列费用支出,有稳定的资金流保障企业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的持续运营和发展。
五、其他必备条件
1. 公司章程:需提交规范的公司章程文本,其中应明确企业的组织架构、股东权益、决策流程、经营范围变更程序等重要事项,确保企业运营有章可循。
2. 服务器资源:企业可自建服务器或租用服务器,但都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自建服务器需提供服务器购置发票、机房设施证明等;租用服务器则要提供与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托管协议以及托管商的资质证明,确保服务器资源的合法性与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