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要求
1. 企业形式:申请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人无法申请ICP许可证。企业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注册登记,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涵盖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内容。若经营范围未包含,需先进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手续。
2. 经营年限:企业应已存续一定时间,通常要求成立满一年以上,以证明其具有相对稳定的经营基础和持续运营能力,能够承担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所带来的各种责任与风险。
二、网站建设要求
1. 域名规范:需拥有已注册且合法合规的域名,域名所有者信息应与申请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确保域名的归属清晰明确。同时,域名应不存在侵权纠纷或被恶意注册等不良情况。
2. 网站内容: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服务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不得涉及传播反动、淫秽、赌博、暴力、恐怖等违法信息,以及虚假广告、恶意诋毁等不良信息。网站应具备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能够对上传的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3. 网站功能:依据企业业务定位,网站应具备相应的功能模块和良好的用户体验。例如,若开展电商业务,则需具备商品展示、购物车、在线支付、订单管理等功能;若提供信息资讯服务,则应具备内容分类、搜索、浏览记录等功能。
三、人员配备要求
1. 管理人员:企业应配备至少一名具有丰富互联网行业管理经验的负责人,其应熟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运营模式、市场动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企业的日常运营活动,制定合理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
2. 技术人员:至少两名专业技术人员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技术人员需具备计算机科学、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背景,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掌握网站建设、维护、网络安全防护等技术操作,保障网站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四、资金实力要求
1. 注册资本:全国性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若是在省内开展业务,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需实缴到位,并能提供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等相关资金证明材料,以证实企业具备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所需的资金实力。
2. 财务状况: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有合理的财务预算和资金规划,能够持续投入资金用于网站的运营、技术升级、市场推广以及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亏损情况。
五、其他材料要求
1. 公司章程:需提供详细的公司章程文本,明确企业的组织架构、股东权益、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机制,确保企业运营有章可循。
2. 服务器托管协议:若企业采用服务器托管方式,需与正规的服务器托管服务提供商签订托管协议,协议内容应涵盖服务器配置、带宽、安全防护措施、服务期限、费用标准等详细条款,并提供托管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