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企业资质
1. 企业形式:需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有明确的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且非外资独资企业(外资比例有严格限制)。
2. 注册资本: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由合法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
二、准备基础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清晰、完整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显示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
2. 公司章程: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章程内容应涵盖股东信息、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变更程序、公司治理结构等关键条款,且与工商登记信息一致。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清晰复印在同一页面,并加盖企业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梳理人员情况
1. 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至少有三名专业人员,包括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客服人员等。需提供这些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以证明人员的真实存在且与企业存在合法劳动关系。
2. 专业技术人员资质: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如计算机科学、通信工程等专业毕业,如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也需一并提供复印件。
四、明确网站信息
1. 域名注册证书:提供企业已注册域名的证书复印件,证书应显示域名所有者为申请企业,域名注册时间、有效期等信息完整,且域名需已完成实名认证。
2. 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若网站服务器采用托管方式,需提供与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托管协议复印件,协议应明确服务器配置、托管期限、服务费用、双方权利义务等关键内容,并加盖双方公章。
3. 网站备案信息:确保企业网站已在工信部进行备案,提供备案号及备案成功的相关截图或证明材料,备案信息中的网站名称、域名、主办单位等应与申请企业信息一致。
五、完善业务发展计划
1. 业务描述:详细撰写企业拟开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内容,包括业务类型(如信息发布平台、在线交易平台、社交网络服务等)、服务对象、服务模式、盈利模式等,文字表述应清晰、准确、完整。
2. 市场分析:对拟开展业务所处的市场环境进行分析,包括市场规模、竞争态势、发展趋势等,说明企业在市场中的定位与竞争优势,可引用权威数据或行业报告作为支撑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