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主体要求
1. 企业类型:必须是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暂无法申请(特定政策区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涵盖“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相关表述,否则需先进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二、收集整理申请材料
1. 企业基础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图像清晰可辨,信息完整无缺。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照片清晰无模糊。
3.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工商部门档案查询章,内容包含股东构成、股权比例、注册资本详情等。
2. 人员资质材料
1. 至少三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专业要求与计算机、通信等相关领域,学历证书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证。
2. 这三名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显示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情况。
3. 网站相关材料
1. 网站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明确域名所有者为申请企业及注册相关信息。
2. 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注明服务器IP地址、托管期限、托管商信息,同时附上托管商营业执照副本与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若有要求)彩色扫描件。
3. 网站内容规划书,详细阐述网站业务模式、信息发布规范、盈利方式等,内容需合法合规。
三、开展网上申报操作
1.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的ICP经营许可证网上申报平台。
2. 依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企业信息,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网站域名、网站名称等。
3. 按系统要求将整理好的申请材料逐一对应上传,确保材料格式正确、内容完整上传成功。
四、审核阶段关键要点
1. 形式审核:通信管理局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予以审查,若存在材料缺失、格式错误或信息不实等问题,将通过系统反馈,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重新提交。
2. 实质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后,部分地区会深入审查网站内容与业务实质,检查是否存在违法信息、业务模式是否符合规定,还可能进行实地核查企业运营实际情况与申报是否一致。
五、获取许可证后续事宜
1. 审核通过后,通信管理局会在官方网站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内无异议,企业将收到领证通知。
2. 企业委派专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上注明企业许可业务范围、有效期等重要信息,企业自此可依法依规开展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