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申请资格
1. 企业为内资企业,外资不具备申请资格。
2. 企业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已完成实缴。
3. 企业拥有可正常访问且已完成工信部备案的网站,网站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二、整理申请材料
1. 企业基础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经营范围需包含与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且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内容涵盖股东信息、股权结构、出资方式等。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确保身份信息清晰可辨。
4. 若股东为企业,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自然人股东,则提供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 网站相关材料
1. 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域名所有者应为申请企业且已完成实名认证。
2. 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服务期限等内容。
3. 服务器提供商的IDC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证明服务器托管服务的合法性。
4. 网站首页彩色截图打印件,需完整展示网站布局、功能模块等信息。
3. 人员与管理材料
1. 公司主要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人员与企业的雇佣关系。
2.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审核制度、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等。
三、进行网上申报
1.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指定的ICP经营许可证申报系统。
2. 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
3. 详细填写网站信息,包括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网站服务类型、业务覆盖范围等。
4. 将整理好的申请材料按系统要求的格式逐一上传至对应的材料上传区域,确保材料完整、清晰、无误。
四、等待审核流程
1. 材料初审:通信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等,若材料存在问题,将通过系统反馈给企业,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并重新提交。
2. 实质审核:对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网站内容、业务模式等进行深入审查,可能要求企业补充提供相关说明材料或进行实地核查。
3. 专家评审:对于部分特殊业务或复杂情况,可能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评审,评估业务的合规性与可行性。
五、领取许可证件
1. 审核通过后,通信管理局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领证通知,告知企业领证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2.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企业在领取许可证后即可正式开展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