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相关字样,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无异常经营记录,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两面扫描件,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图像清晰可辨,扫描件上加盖企业公章,用以确认法人身份信息。
3)公司章程:提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其中需明确股东构成、出资比例、经营范围变更等重要条款,以便审核部门了解企业的组织架构与运营规则。
二、网站相关证明材料
1)域名注册证书:域名所有者必须为申请ICP许可证的企业,证书需清晰显示域名注册信息,包括注册商、注册日期、到期日期等,提供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服务器租赁协议:提供与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服务器租赁协议原件扫描件,协议中应详细注明服务器的IP地址、租赁期限、带宽等技术参数,同时附上托管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证明服务器资源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3)网站备案信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中获取网站备案信息页面的截图,截图需完整显示网站备案号、主办单位名称、网站名称、域名等关键信息,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
三、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1)管理人员资质:提供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如总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的个人简历,内容包括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信息,同时附上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如计算机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等,所有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技术人员资质:若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网站运营与维护,需提供其计算机技术相关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如软件工程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等,证书需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扫描件加盖公章。
3)社保缴纳记录: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为上述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清单,清单需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印章,企业再加盖公章确认,清单应显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缴费时间等信息。
四、业务说明材料
1)业务发展报告:撰写详细的业务发展报告,内容包括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定位、目标用户群体分析、业务模式阐述、市场推广计划、盈利预测及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等,报告需打印并加盖公章。
2)ICP许可证申请表:准确填写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格式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企业信息、网站信息、业务范围信息等内容必须与其他申请材料保持一致,填写完成后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