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信息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与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相关或涵盖相关表述,提供清晰完整的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两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图像应清晰可辨,且身份证处于有效期。
3)公司章程:需提交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内容需明确公司的股权结构、股东信息、经营范围变更规则等关键要素。
二、网站相关材料
1)域名注册证书:域名所有者必须是申请ICP许可证的企业,证书应完整显示域名注册信息,如注册时间、有效期、注册商等,提供彩色扫描件。
2)服务器接入协议:与正规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接入服务协议原件扫描件,协议需明确服务器的配置详情、IP地址分配、托管期限、服务费用等内容,同时附上服务器托管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网站备案信息截图:从工信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中获取的本企业网站备案信息截图,截图应包含备案号、网站名称、主办单位、备案时间等主要信息。
三、人员资质材料
1)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资料:包括公司总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扫描件,学历证书需为国家承认的正规院校颁发。
2)专业技术人员资料:提供从事互联网技术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身份证、计算机专业学历证书、相关技术职称证书(如软件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等)扫描件,以证明企业具备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技术能力。
3)社保缴纳证明:企业近三个月为上述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缴纳社保的明细清单扫描件,需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清单应显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缴费时间等信息。
四、业务发展规划材料
1)业务可行性报告:详细阐述企业拟开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内容、业务模式、盈利模式、市场定位、目标用户群体、市场竞争分析、业务发展规划(至少涵盖未来一年的业务目标、业务拓展计划、收入预测等)以及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等内容,报告应具有逻辑性和可行性,字数不少于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