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许可证办理中的材料初审标准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24-12-13 11:53

  一、企业主体材料标准

  1)营业执照副本: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必须明确涵盖“增值电信业务”或与之相关的具体业务表述,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2)公司章程: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为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扫描件,章程内容应完整,包括股东信息、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变更记录等,若存在信息缺失或模糊不清则可能影响初审通过。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图像需清晰可辨,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关键信息不得有遮挡或模糊,同时需保证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二、网站相关材料标准

  1)ICP备案信息:网站的ICP备案必须已完成且备案主体与申请企业完全一致,备案信息中的企业名称、域名、网站主办者性质等内容需准确无误,若备案信息存在错误或不一致将被退回。

  2)网站内容截图:需提供能体现网站整体架构、主要业务板块、信息展示形式等内容的截图,截图应完整、清晰,且网站内容不能包含色情、赌博、毒品交易、虚假广告、侵权等违法违规信息,如有发现则初审不通过。

  3)网站安全评估报告:部分地区要求提供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网站安全评估报告,报告需详细说明网站所采用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如数据加密手段、防火墙设置、防入侵检测系统等,评估结果应为符合安全标准,若安全措施不完善或评估不合格则不予通过。

ICP许可证

  三、人员材料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提供至少三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要求相同,需保证清晰有效。

  2)学历证明与社保证明: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关专业的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交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显示企业名称、人员姓名、缴费基数等信息,以证实人员与企业的真实雇佣关系,若学历或社保信息存在疑点或不满足要求将被拒绝。

  四、其他材料标准

  1)域名证书:域名注册证书需提供原件扫描件,证书中的域名所有者信息应与企业名称一致,且域名有效期需长于许可证申请周期,否则视为无效。

  2)前置审批文件:若企业业务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特殊领域,需提交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且审批文件内容应与申请业务相关,审批结果为同意开展,缺少或不符合规定的前置审批文件将导致初审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