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需处于有效期内,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内容,以此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与业务范围基础。
2)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应呈现完整的公司章程内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股东权益与责任、运营规则等方面信息,加盖公司公章以确保其真实性与有效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清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且需注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与电子邮箱,以便通信管理局在审核过程中进行必要联系与信息核实。
二、网站相关文件
1)网站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域名注册信息要与申请企业信息完全一致,并且证书的剩余有效期需长于ICP许可证的申请办理周期,确保网站域名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2)网站ICP备案信息截图:清晰展示网站已成功完成ICP备案的相关页面截图,备案主体信息应精准匹配申请企业,体现网站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监管体系中的合规性记录。
3)网站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文件:详细阐述网站所采取的数据加密技术手段、防止黑客攻击的防火墙设置情况、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等内容,以证明网站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用户数据与隐私安全。
三、人员相关文件
1)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与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至少三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及相关学历证书扫描件,这些人员应具备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够承担网站的日常运营与维护工作。
2)专业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出具上述专业技术人员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需显示连续缴纳社保的记录,一般要求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以证实人员与企业的真实雇佣关系。
四、财务相关文件
1)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原件扫描件:提交企业近期经正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能够证明企业注册资本实际情况的验资报告原件扫描件,展示企业的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满足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的要求。
五、其他补充文件
1)《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报表》原件:按照通信管理局规定格式与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的申报表原件,涵盖企业基本信息、网站信息、业务范围与规划等多方面内容,作为申请的核心表格文件。
2)《信息安全责任书》原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责任书原件,明确企业在互联网信息服务运营过程中承担的信息安全责任与义务,确保企业对信息安全问题的重视与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