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许可证办理步骤指南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24-12-13 11:37

  一、确认企业资质与准备材料

  1)企业应为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且非外资独资(若有外资参股需符合规定)。准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其经营范围需涵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内容;公司章程调档件并加盖工商局材料证明红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有企业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与公司章程调档件(加盖红章)。

  2)确保企业拥有独立域名,提供域名证书复印件,且网站已完成ICP备案且备案信息与企业一致,网站可正常访问并体现基本业务。

  3)准备不少于3名员工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职务信息、联系电话与邮箱,填写在公司信息采集表,同时提供单位为这些员工缴纳社保的连续三个月缴费证明(参保地社保局拉取并加盖红章)。

ICP许可证

  二、提交申请材料

  1)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报表》;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盖章并法人签字);《公司股权结构图》(盖章并法人签字);公司近期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含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2)若企业涉及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还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批准文件;法人代表签署的《信息安全责任书》。

  三、材料审核与反馈

  1)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通信管理局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企业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重新提交。

  2)审核过程中,可能会有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核实企业的办公场地、人员情况、技术设施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

  四、获得许可证

  1)若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实地考察无问题,通信管理局会在法定时间内为企业颁发ICP许可证,企业可凭此证合法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