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 企业资质:
1)申请主体须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明确的公司章程与经营范围,且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不能是外资独资企业,若含外资成分,外资占比需符合规定。
2. 网站状况:
1)完成ICP备案,备案信息与申请企业信息完全一致。
2)网站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无色情、赌博、毒品交易、虚假广告等违法信息。
3)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数据加密技术、防火墙等,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3. 人员配置:
1)企业需有三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熟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技术与管理知识,能进行网站日常运营维护,并提供其学历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
4. 域名信息:
1)拥有独立域名,域名注册信息与企业信息相符,域名有效期长于申请许可证期限。
5. 其他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涵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内容。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清晰显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3)企业近期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证明企业资金实力与财务状况。
4)企业股权结构证明材料,若有股权变更,提供完整变更记录。
5)企业办公场地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证明有固定办公场所。
二、申请流程
1. 网上申报:
1)登录企业注册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入ICP许可证申请系统。
2)按系统要求填写申请表,如实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网站信息、人员信息、域名信息等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2. 材料审核:
1)通信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规性。
2)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通信管理局会通过系统反馈给企业,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正材料。
3. 实地核查(部分地区):
1)对于一些地区或特定情况,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对企业的办公场地、人员情况、网站运营实际状况等进行实地核查。
2)企业需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如实展示相关情况。
4. 审核决定:
1)通信管理局根据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如有)结果,综合判断企业是否符合ICP许可证申请条件。
2)若符合条件,通信管理局将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颁发ICP许可证;若不符合,将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
5. 领取许可证:
1)企业在收到准予许可通知后,按照通信管理局要求的方式和时间,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许可证或等待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