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企业性质: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公司章程与明确的经营范围,且注册资本达100万元及以上,外资占比有严格限制,不能为外资独资。
2)网站合规:已完成ICP备案且备案信息与企业信息精准匹配,网站内容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严禁传播违法信息,如色情、暴力、虚假不实内容等,同时要有完善的信息安全防护机制,像可靠的数据加密技术、有效的防黑客攻击防火墙等,以保障用户数据安全。
3)人员配置:需配备三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他们要精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技术与管理知识,能承担网站日常运营与维护工作,并且要能提供其学历证明与社保证明材料。
4)域名规范:拥有独立域名,其注册信息必须与企业信息完全一致,且域名有效期要长于申请许可证的周期。
二、材料准备
1)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其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或明确的电信业务种类,且处于有效期内。
2)法人身份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同时需清晰注明法人手机号、邮箱以及公司座机号。
3)股东资料:若为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若是法人股东,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4)域名证书:提交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要求证书剩余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5)社保证明:出示三名企业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某些地区还要求提供一名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毕业证。
6)公司信息材料:涵盖公司概况,包括基本情况、人员组织架构、场地设施详情等;近期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以证明企业资金状况;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并加盖工商局公章。
7)业务相关方案:撰写业务发展计划及详细的技术方案,阐述企业业务开展规划与技术实施路径;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细则、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规范、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
8)申报表格与责任书:填写完整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报表》,由法人代表签署《信息安全责任书》。
9)其他材料:依据当地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可能还需提供如前置审批文件(业务涉及特定领域,如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必备)等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