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质条件
1)申请企业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公司章程,且注册资本达100万元及以上,非外资独资形式(外资占比有严格限制)。
2)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确保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二、网站建设条件
1)已成功进行ICP备案,备案主体信息与申请企业完全匹配,不得有偏差。
2)网站内容合法合规,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如涉黄、涉赌、涉毒、虚假宣传等不良内容,网站整体运营遵循相关法律框架。
3)配备完善的信息安全防护机制,像先进的数据加密技术以保障数据传输安全,强大的防火墙阻挡黑客恶意攻击,有效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
三、人员配备条件
1)拥有至少三名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人员要精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技术与管理知识,能够承担网站的日常运维工作,需提供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部分地区可能还要求有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参与。
四、域名条件
1)具备独立域名,其注册信息与企业信息精准一致,并且域名的有效期应长于申请许可证的周期,提供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五、其他材料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要清晰呈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
2)企业近期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原件扫描件,以此证明企业的财务状况稳定、资金实力雄厚。
3)企业股权结构证明材料,若发生过股权变更,需完整提供变更记录,明确企业股权归属与构成。
4)企业办公场地证明材料,如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原件扫描件或租赁场地的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表明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用于开展业务活动。
企业只有全面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并如实、完整地准备好各类申请材料,才有可能顺利通过审核,成功获得ICP许可证,进而合法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