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申请资格
企业必须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100万元及以上,且非外资独资企业(外资占比有严格限制)。
二、准备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清晰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确保经营范围涵盖“经营电信业务”或明确的相关电信业务表述。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同时标注法定代表人的手机号、邮箱以及公司座机号码。
3. 股东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4. 域名注册证书:有效的原件扫描件,证书剩余有效期大于等于6个月。
5. 社保证明:提供三名企业员工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部分地区额外要求一名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证扫描件。
6. 人员联系方式清单:包含法定代表人手机号与邮箱、三名参保人员的手机号与邮箱、公司固定电话及传真号码。
7. 前置审批文件(若涉及):若业务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领域,需提交对应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文件。
8. 公司概况说明:阐述公司基本运营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配置、场地设施详情等。
9. 财务审计或验资报告:近期经专业机构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10. 公司章程与股权结构证明:提供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及能清晰展示公司股权结构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工商局公章。
11. 业务发展规划与技术方案:详细说明公司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技术实施方案。
12.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包括网站安全保障策略、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机制等内容。
13. 《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报表》: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14. 《信息安全责任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三、提交申请
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至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可通过线上通信管理局指定系统提交电子材料,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材料。
四、审核流程
1. 材料初审:通信管理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规性。若材料存在问题或缺失,会通过电话、邮件或系统反馈要求企业补充或修正材料。
2. 实质审核:初审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核阶段,相关部门对企业的人员资质、技术能力、业务模式、安全保障措施等进行全面审查评估。
3. 现场勘查(部分地区):有些地区会安排工作人员对企业办公场地进行实地勘查,核实企业实际运营情况与申请材料是否相符。
五、领取许可证
审核通过后,企业按照通信管理局通知要求,缴纳相关费用(一般为许可证工本费用),随后便可领取ICP经营许可证。企业获得许可证后,需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范围与要求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并接受通信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与定期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