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主体要求
1)申请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公司章程与明确的经营范围,且公司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外资占比不得超过规定限制。
二、网站建设要求
1)网站已完成ICP备案,且备案信息与申请企业完全一致,不得有任何差错。
2)网站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传播不良信息如色情、暴力、虚假广告、侵权盗版等情况,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3)网站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技术,如防火墙设置、数据加密机制、防入侵系统等,以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与网站稳定运行。
三、人员配备要求
1)企业需配备至少三名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应熟悉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与运营管理知识,需提供其学历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以证实其资质与在企业的就职情况。
四、域名条件
1)拥有独立的域名,域名注册信息必须与申请企业信息精准匹配,且域名有效期需长于申请许可证的有效期。
五、申请材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确保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涵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清晰呈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并标注法定代表人的联系电话与电子邮箱。
3)企业股东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用以明确股权结构。
4)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保证证书有效时长符合要求。
5)企业近期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原件扫描件,以证明企业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
6)三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与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其中一名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并提供毕业证。
7)企业办公场地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证实有固定办公场所。
8)若企业业务涉及特殊领域如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
9)企业业务发展规划与技术方案书面材料,阐述业务开展思路与技术支撑手段。
10)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书面材料,包括网站安全维护计划、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等内容。
11)《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报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整各项信息。
12)《信息安全责任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