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主体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清晰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需合法有效,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增值电信业务”或明确表述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经营范畴,以此证明企业具备合法经营的主体资格以及开展相关业务的基础条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并且要在文件上详细注明法定代表人的常用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以及公司的座机电话号码,以便通信管理局在审核过程中能够及时与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并核实相关信息。
二、股东相关材料
1)股东身份证:若股东为自然人,提供其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彩色扫描件;若股东是法人主体,则需提供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以此明确企业的股权结构和股东信息,确保企业股权清晰、来源合法合规。
三、网站相关材料
1)域名注册证书:提供域名注册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该证书的剩余有效期必须在六个月及以上,以保证企业网站所使用域名的合法性与稳定性,同时也表明企业对该域名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管理权限。
四、人员材料
1)社保证明:提供企业三名员工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此证明企业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基本人员配置,且人员与企业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部分地区还要求额外提供一名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的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以满足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要求。
2)人员联系方式清单:整理并提交包含法定代表人、三名社保人员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以及公司的固定电话、传真号码等信息的清单,便于审核部门在需要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五、业务合规材料
1)前置审批文件:若企业所开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特定领域,必须提交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文件原件扫描件,确保企业业务在相关专业领域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已获得必要的许可。
六、企业运营材料
1)公司概况文件:详细阐述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组织架构、业务定位、发展历程等内容,同时介绍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配备情况、办公场地的详细地址及规模、所具备的设施设备等信息,使审核部门对企业整体运营状况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2)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提供企业近期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定的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原件扫描件,用于证明企业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支撑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开展与运营。
3)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证明:提交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以及能够清晰展示公司股权结构的证明材料,且需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章,以证实企业的内部治理规则和股权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已依法登记备案。
4)业务发展计划及技术方案:精心编制企业的业务发展规划,包括业务拓展目标、市场定位、营销策略等内容,同时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涵盖网站架构设计、技术选型、数据安全保障措施、服务器配置等方面,表明企业对业务发展具有明确的规划且具备相应的技术实施能力。
5)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文件:制定并提交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应包括网站安全防护机制、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范等,以确保企业在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能够有效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维护网络环境的稳定与安全。
6)《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报表》:按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该申报表的各项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不得虚报、瞒报或漏报任何重要信息,此表是企业申请ICP许可证的重要申报文件之一。
7)《信息安全责任书》: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信息安全责任书》原件扫描件,表明企业对互联网信息服务中的信息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强化企业的信息安全意识和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