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企业是否符合基本条件
1)企业需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100万元及以上,且外资占比符合要求。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场地、设施等。
3)网站已完成ICP备案且内容合法合规,有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二、准备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确保经营范围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含身份证正反两面信息。
3)三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证明其专业能力与在本企业就职情况。
4)网站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域名注册人应为申请企业。
5)企业股权结构图及股东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清晰展示股权构成。
6)办公场地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体现办公场所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7)企业近期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原件扫描件,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
三、网上提交申请
1)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系统。
2)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网站信息、人员信息等。
3)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逐一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确保材料完整、清晰、格式正确。
四、审核阶段
1)初审:通信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若材料存在问题,会在系统中反馈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
2)实地核查:对于部分申请企业,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查看企业实际运营情况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如办公场地、人员配备、网站运营状况等。
3)终审:在初审通过且实地核查(如有)无问题后,进入终审环节,由通信管理局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查与评估,确定是否批准颁发ICP许可证。
五、领取许可证
1)若审核通过,企业会收到通信管理局发放的领取通知。
2)企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领取人身份证等)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许可证正、副本,或按要求提供收件地址,由通信管理局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获得许可证后,企业即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