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内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至少3名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专业学历证明。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过往无严重违规经营记录。
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包括网站的架构设计、安全防护措施等。
5)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如数据加密、防病毒、防攻击等技术手段及应急处置预案。
6)网站域名已完成备案且备案信息与申请企业信息一致,域名注册所有者应为申请企业。
7)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或类似内容。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ICP申报系统。
按系统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上传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公司章程扫描件、股权结构证明材料、网站域名证书扫描件、服务器托管协议扫描件、三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等。
2)书面材料提交
在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系统生成的ICP申请表。
将申请表与其他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提到的各类扫描件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将装订好的书面材料提交至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的受理窗口。
3)审核阶段
通信管理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检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规性。如发现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会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材料。
初审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核环节,相关部门会对企业的场地、人员、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进行实地核查与评估。
4)领证
若审核全部通过,企业将收到通信管理局颁发的ICP经营许可证,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或按要求选择邮寄服务。
企业办理ICP经营许可证需严格按照上述申请条件准备材料,并遵循办理流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顺利取得许可证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