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企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1)企业需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非外资独资企业(外资占比有规定限制)。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并能提供学历及社保证明。
3)网站已完成ICP备案,且内容合法合规,具备信息安全保护措施,有独立且注册信息与企业一致、有效期合适的域名。
4)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合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近期财务审计或验资报告、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办公场地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二、准备申请材料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需按要求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网站信息等内容。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三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5)企业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及服务器提供商的IDC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
7)企业的股权结构图及股东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企业近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9)企业办公场地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提交申请
1)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企业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或指定的受理窗口。
2)确保提交材料完整、准确,格式符合要求,如有缺漏或错误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
四、审核阶段
1)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
2)若材料存在问题,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企业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
3)材料初审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核阶段,通信管理局会对企业的资质、网站内容、人员情况等进行详细审查。
五、领证
1)审核通过后,通信管理局会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即可领取ICP经营许可证,可选择现场领取或按通信管理局规定的方式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