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申请主体
1)申请企业必须为依法成立的内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外资企业暂不被允许申请。明确企业的经营范围涵盖拟开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且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二、准备基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确保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信息完整清晰。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包含身份证正反面,图像需清晰可辨。
3)企业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详细记录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信息、经营范围变更等关键内容。
4)企业股权结构证明材料,若有股权变更情况,提供所有相关的变更记录文件。
三、网站建设与合规审查
1)完成网站的ICP备案,备案主体信息与申请企业信息严格一致。
2)确保网站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信息,如色情、暴力、赌博、虚假宣传等不良内容。
3)搭建完善的网站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包括数据加密、用户信息保护、防黑客攻击等措施,并提供相关技术文档说明。
四、人员资质材料准备
1)配备至少三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他们的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相关专业需与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有紧密联系。
2)提供这三名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证明其与申请企业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且社保缴纳时间符合要求。
五、提交申请
1)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ICP经营许可证申请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企业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网站域名、服务器托管地址等。
2)将上述准备好的所有材料按照系统要求进行上传,确保材料的格式正确、内容完整、图像清晰。
六、审核阶段
1)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合规、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会通过系统反馈给企业,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材料。
2)若材料初审通过,通信管理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的网站进行实地考察和深度审核,包括网站的功能、内容、安全措施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七、领证阶段
1)经过审核,若企业符合所有条件,通信管理局将在官方网站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无异议后,企业即可领取ICP经营许可证,可选择前往通信管理局指定地点领取或按照要求填写收件地址,由通信管理局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