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企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1)企业须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有明确公司章程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达100万元及以上且非外资独资(外资占比受限)。
2)网站完成ICP备案,内容合法合规,具备信息安全保护机制。
3)配备至少三名熟悉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相关证明材料。
4)拥有独立且注册信息与企业一致的域名,有效期合适。
5)准备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近期财务审计或验资报告、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办公场地证明材料等。
二、网上提交申请
1)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ICP经营许可证申请系统。
2)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内容涵盖企业基本信息、网站信息、人员信息、业务发展计划等。
3)将准备好的各类材料逐一上传至系统,确保材料清晰、完整、符合格式要求,如营业执照扫描件需为彩色高清,格式可为JPG或PDF等。
三、材料审核
1)通信管理局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有效、企业是否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等。
2)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通信管理局会通过系统反馈告知企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并规定补充修改的期限,一般为5-10个工作日。
四、实地核查(部分地区要求)
1)对于一些地区或特定情况,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到企业办公场地进行实地核查。
2)核查内容包括企业实际运营情况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办公场地是否真实存在且符合开展业务要求,人员是否真实在岗等。
五、审核结果通知
1)若材料审核通过且实地核查(如有)无问题,通信管理局会在规定时间内(一般20-40个工作日)通过系统或邮件等方式通知企业审核通过,并告知领取ICP经营许可证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手续。
2)若审核未通过,会详细说明未通过原因,企业可根据反馈进行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六、领取许可证
1)企业在接到审核通过通知后,需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领取人身份证明、企业授权委托书等)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2)领取后,企业应妥善保管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和要求合法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活动,并接受通信管理局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