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主体资质
1)申请企业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若存在外资成分,外资占比不得超过规定限制。
二、网站建设与运营
1)企业需拥有并运营一个符合要求的网站,该网站已完成ICP备案,备案主体信息与申请企业信息精准匹配。
2)网站应具备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技术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止非法信息传播、保障用户数据安全等功能,如数据加密存储与传输、防火墙设置等。
3)网站的内容和服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涉及传播不良信息,如色情、暴力、赌博、毒品、虚假宣传等内容。
三、人员配置
1)配备至少三名熟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的专业人员,这些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社保证明等材料,以证实其专业资质与企业的雇佣关系。
四、域名条件
1)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域名,域名注册信息应与申请企业名称、营业执照信息一致,且域名注册有效期需长于ICP许可证的申请周期。
五、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确保执照清晰可辨、信息完整且在有效期内。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两面均需提供,明确显示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
3)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用以证明企业人员雇佣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4)企业的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涵盖股东信息、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变更记录等内容。
5)网站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证明域名所有权归属申请企业。
6)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若为自有服务器,则需提供服务器购置证明。
7)企业近期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原件扫描件,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
企业申请ICP许可证时,需严格对照上述条件进行自查与材料准备,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合规,以顺利通过审核流程,取得ICP许可证开展合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