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经营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公司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内资企业)。
2)公司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至少拥有3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其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社保证明等。
3)企业需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4)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5)网站已完成ICP备案,且备案信息与申请企业信息一致,网站内容合法合规,无不良信息传播。
6)企业拥有独立的域名,域名注册所有者为申请企业,且域名注册有效期不少于申请许可证的有效期。
二、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企业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入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注册账号并登录,填写ICP许可证申请表格,准确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网站信息、人员信息等相关内容。
2)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经营范围应涵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确保身份信息清晰准确。
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工商部门档案查询章。
公司股权结构证明材料,若有股权变更,提供完整变更记录。
三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网站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
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及托管商资质证明。
企业近期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原件扫描件。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相关制度文档。
3)审核阶段: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若材料有缺失或不符要求,会通过系统反馈给企业要求补充或修改,企业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
4)实地考察:部分地区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查看企业办公场地、人员情况、网站运营状况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
5)领证:审核通过且实地考察无问题后,通信管理局会在官方网站公示审核结果,企业可在公示期结束后,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ICP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