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申请资格
1)企业需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100万元及以上,且非外资独资(外资占比有规定限制)。
2)企业经营范围应涵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
二、准备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保证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信息清晰准确。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正、反面。
3)三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材料: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原件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能力与在本企业的就职情况。
4)企业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域名注册信息需与企业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5)网站ICP备案截图,体现备案号及备案主体信息与企业相符。
6)企业近期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原件扫描件,用于证实企业资金状况。
7)办公场地证明材料,若为自有房产则提供房产证原件扫描件;若为租赁场地则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明确场地地址、面积等信息。
8)股权结构证明材料,若有股权变更,需提供完整变更记录文件。
三、网上提交申请
1)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系统。
2)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业务信息、人员信息、网站信息等内容,并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电子版,确保材料完整、清晰、格式正确。
四、材料审核
1)通信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规性。
2)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通信管理局将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意见,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5个工作日)对材料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五、实地核查(部分地区要求)
1)对于一些地区或特定情况,通信管理局工作人员可能会对企业办公场地进行实地核查。
2)核查内容包括场地实际情况与提交证明是否相符、企业人员在位情况、企业运营情况等,企业需积极配合核查工作。
六、领取许可证
1)若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实地核查(如有)无问题,通信管理局将在法定工作日内(一般为60个工作日)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2)企业可在通信管理局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方式领取ICP经营许可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