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企业性质: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内资企业,不允许外资独资或控股。公司形式需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明确的公司章程与健全的组织结构。
2)注册资本: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若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注册资本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且注册资本需为实缴货币资本。
3)人员要求:企业至少拥有三名熟悉电信业务相关技术和管理知识的专业人员,并提供其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
4)网站要求:企业已建立符合要求的网站,网站已完成工信部的ICP备案,且网站内容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信息,如色情、暴力、赌博、毒品交易等,同时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用户信息泄露与非法获取。
5)域名要求:拥有独立的域名,域名注册所有者需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且域名有效期应长于许可证申请周期。
6)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相关表述。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企业首先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ICP许可证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网站信息、业务发展情况等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公司章程扫描件、股权结构证明扫描件、域名证书扫描件、服务器托管协议扫描件、三名专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等。
2)材料审核: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规性。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反馈给企业,要求补充或修改材料。
3)实地核查:对于部分申请企业,通信管理局可能会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检查企业的办公场地、人员情况、网站运营状况、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
4)专家评审:审核过程中,可能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的业务发展规划、技术方案等进行评审,评估企业是否具备开展增值电信业务的能力与条件。
5)领取许可证:若企业申请通过审核,通信管理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发放ICP许可证,企业可选择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许可证。
企业在办理ICP许可证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遵循办理流程,以确保顺利取得许可证开展合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