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许可证申请条件汇编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24-12-11 14:15

  一、主体资格要求

  1)申请企业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内资公司,不能有外资成分参与。其法定代表人应为中国大陆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企业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需提供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予以证明。

  二、网站建设要求

  1)企业已搭建完成符合业务开展需求的网站,网站域名必须为企业自有,且已通过工信部的ICP备案,备案信息与申请企业信息精准匹配。

  2)网站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设置、数据加密技术、用户信息备份与恢复机制等,以防止用户信息泄露、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

  3)网站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如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赌博毒品、虚假宣传等内容。

  三、人员配置要求

  1)企业需配备至少三名专业的计算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互联网技术知识与丰富的网站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供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社保证明等材料,以证实其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及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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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业务发展规划要求

  1)企业需制定清晰、详细且具有可行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发展规划,明确业务定位、目标用户群体、服务内容与模式、市场推广策略以及预期收益等内容,以便监管部门评估企业业务的合法性、可持续性与规范性。

  五、其他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应明确涵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相关表述。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两面需清晰可辨,且有效期内。

  3)企业的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需详细展示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信息、股权分配比例以及内部管理机制等内容。

  4)企业的办公场地证明材料,若为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原件扫描件;若为租赁场地,则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期限应涵盖许可证申请及有效期范围,同时需注明场地用途为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