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主体要求
1)申请企业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公司形式,具备独立法人地位,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明确的经营范围规定,且非外资独资企业,若涉及外资,外资占股比例需在政策允许范围内。
2)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能提供相应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以证明资本状况。
二、网站建设标准
1)网站已完成ICP备案且备案信息与申请企业信息完全一致,无任何差错或虚假信息。
2)网站页面布局合理,功能模块完整且运行正常,不存在恶意代码、漏洞等安全隐患,具备抵御常见网络攻击的能力。
3)网站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涉及传播反动、色情、赌博、毒品等违法信息,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真实、准确、有效。
三、人员配置条件
1)企业需配备至少三名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应熟悉互联网技术、信息服务运营管理、网络安全等相关知识领域,能提供相关专业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2)能出具与这些专业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近几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以证实人员与企业的正式雇佣关系。
四、域名条件
1)拥有独立的域名,域名注册所有人为申请企业自身,且域名的注册有效期需长于ICP许可证的申请办理周期,确保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域名的持续有效使用。
五、申请材料明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高清扫描件,营业执照需处于正常有效期内,且其经营范围应涵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相关表述。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图像清晰,信息完整准确。
3)企业的股权结构证明材料,若有股权变更情况,需提供详细的变更记录及相关法律文件。
4)企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用以证明企业具有稳定的办公经营场地。
5)若企业之前有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运营经历,需提供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服务内容、用户规模、营收情况等信息。
企业在申请ICP许可证时,要严格对照上述各项办理条件进行自查和准备,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以提高申请成功率并顺利获得许可证开展合规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