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主体要求
1)企业必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法人需为中国大陆公民,外资占股比例不得超过规定限制。
2)企业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且需实缴。
二、网站要求
1)网站已完成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ICP备案),备案主体与申请企业一致。
2)网站的内容和运营模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涉黄、涉赌、涉毒、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信息。
3)网站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技术保障措施,如数据备份、防病毒、防黑客攻击等功能,能够有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三、人员要求
1)企业需配备至少三名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计算机、通信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从业经验,熟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流程和管理知识。
2)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以证实人员的真实性与企业的雇佣关系。
四、域名要求
1)企业拥有独立的域名,域名注册所有者信息需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且域名注册有效期需长于ICP许可证的有效期。
五、申请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相关表述。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确保身份信息清晰可辨。
3)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需涵盖公司股权结构、组织架构等信息。
4)股权结构图及股东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若有股东变更情况,需提供完整的变更记录。
5)公司近期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原件扫描件,证明企业资金状况良好。
6)企业办公场地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明确办公场地的地址与使用情况。
7)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及服务器提供商的IDC资质证明原件扫描件,确保服务器来源合法合规。
企业若要成功办理ICP许可证,需严格对照上述各项条件进行筹备,完整、准确地准备好各类申请材料,按规定流程提交审核,只有通过审核后,才能获得合法的ICP许可证,从而开展相应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