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公司形式需为内资企业,外资占股比例有严格限制(通常外资不得超过49%)。
2)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资金需真实到位并能出具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3)公司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至少三名员工需提供相关专业的学历证明、社保证明等,且熟悉电信业务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办公场地需为商用性质,能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同时具备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5)网站已完成ICP备案,且网站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信息,如传播不良信息、侵权内容等。
二、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相关表述,且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
2)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信息完整准确。
3)股东身份证明,若股东为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企业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需提供股东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如公司章程等。
4)三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缴纳记录需涵盖申请前至少三个月。
5)公司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域名所有者需为申请企业,且域名注册有效期应长于许可证有效期。
6)网站接入服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需与合法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签订。
7)网站备案信息截图,需完整展示网站备案号、主办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
8)企业近期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体现公司财务状况及注册资本实缴情况。
9)公司办公场地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租赁合同需在有效期内且与公司注册地址一致。
企业在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时,务必确保自身满足上述条件,并按照要求准备齐全且真实有效的材料,提交至当地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许可证合法开展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