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要求
1)企业形式:必须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完备的公司章程。企业性质不能是外资独资,若有外资参股,外资占比不得超过规定比例。
2)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需达100万元及以上,资金需真实到位且有相应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予以证明。
二、网站建设与运营要求
1)ICP备案:企业网站要先完成工信部的ICP备案流程,备案主体信息与申请企业完全匹配。
2)网站内容:内容合法合规是关键,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如宣扬恐怖主义、传播有害思想、侵犯知识产权等。网站架构清晰,功能正常运行,能为用户提供稳定的服务。
3)安全保障:具备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如采用可靠的数据加密技术保护用户隐私信息,设置防火墙抵御网络攻击等,并提供安全防护的相关技术方案说明。
三、人员配备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拥有至少三名熟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背景需涵盖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相关领域,提供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能证书等证明材料,同时要出具这些人员在本企业的社保证明,以证实其与企业的真实雇佣关系。
四、域名条件
1)域名归属:企业要有独立的域名,域名注册所有者信息必须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且域名注册时间应长于许可证申请有效期,提供域名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五、其他材料准备
1)营业执照:提交清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经营范围应明确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相关表述,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法人身份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确保信息清晰准确,能明确识别法人身份信息。
3)股权结构证明:提供企业完整的股权结构说明材料,如有股权变更历史,需附上详细的变更记录文件,以展示企业股权的清晰脉络。
4)办公场地证明:提供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正规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证明企业有固定的、合法合规的经营场所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企业只有全面达到上述各项条件,严谨细致地准备好各类相关材料,才能顺利进入ICP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并有望成功获批,从而合法合规地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