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主体要求
1)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完善的公司章程,且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企业的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若经营范围不符,需先进行工商变更。
二、网站建设要求
1)企业需拥有一个可正常访问且已完成ICP备案的网站,备案主体信息与申请企业信息完全一致。
2)网站的内容布局应合理,具备完善的信息发布、管理和交互功能,且网站内容不得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传播不良信息等情形。
3)网站需具备安全防护机制,如防火墙、数据加密技术等,以保障用户数据安全与隐私。
三、人员配备要求
1)企业至少配备三名熟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的专业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或工作经验。
2)需提供这些专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社保证明等材料,以证实其与企业的真实雇佣关系。
四、域名相关要求
1)企业要有独立的域名,域名注册所有者信息必须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且域名注册时间需在有效期内。
五、材料提交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信息清晰完整。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均需提供,图像清晰可辨。
3)企业近期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用以证明企业的资金实力与财务状况。
4)企业的股权结构图,明确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股权变更记录等信息,如有外资股东,需详细说明外资占比及来源。
5)企业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证明企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开展业务。
6)网站的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证明域名的所有权归属。
7)网站的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若为自建服务器,则需提供服务器的相关技术参数与场地证明。
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时,企业需严格按照上述条件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然后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许可证,从而合法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