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企业性质与资本
企业必须是内资企业,外资不被允许。注册资本在省内经营不少于100万元,全国或跨省经营不少于1000万元。
2)人员配备
需有至少3名熟悉电信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并能提供他们的社保证明材料。
3)网站建设
要有已完成注册且可正常访问的网站,其域名解析稳定,网站内容要与申请的ICP业务相契合,不得存在违法违规信息。
4)服务器
具备独立服务器或合法租用位于中国大陆境内的服务器空间。
5)股东构成
公司股东不能有外资成分,如有股权变更历史,要详细说明变更过程并提供相关记录。
6)公司章程
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与复印件,章程中应明确涵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经营范围。
7)申请表格
填写准确完整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
8)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其经营范围需涉及拟申请的ICP业务表述。
9)业务发展报告
撰写业务发展报告,包含业务规划、盈利模式、用户服务策略、技术方案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方案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二、注意事项
1)前置审批
若业务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领域,必须先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
2)材料真实性
所有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导致申请失败且可能面临处罚。
3)申请流程跟进
提交申请后,要密切关注审核进度,及时响应审核部门的要求,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
4)社保缴纳
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缴纳记录应完整且符合要求,需保证在申请期间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5)网站维护
在申请过程中及获得许可证后,持续做好网站的维护与管理,防止出现违法信息传播或网站无法正常访问等情况。
6)年报制度
取得ICP经营许可证后,每年需按规定进行年报申报,如实填报企业经营状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