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站相关要求
1)网站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信息,如色情、赌博、毒品交易、虚假广告等内容,确保网站信息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2)网站需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用户信息泄露,有相应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网络安全事件。
二、企业资质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需在100万元及以上,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需提供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等相关资金证明材料。
2)企业为内资企业,外资占股比例不得超过规定限制,如有外资成分需先进行外资股权变更审批。
三、人员配备
1)企业需有至少三名专业的技术人员,包括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且需提供人员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以及社保证明,以证明其在本企业任职。
2)有专门的网站运营管理人员,熟悉互联网业务运营流程,具备一定的网络营销和管理经验。
四、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字样,若未包含需先进行经营范围变更。
2)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以证明章程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3)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要求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且正反两面清晰可辨。
4)股东身份证明材料,若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为企业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等相关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5)网站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域名注册所有者需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域名变更证明材料。
6)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明确服务器托管的相关服务内容、期限、费用等信息,服务器托管商需具备相应资质。
7)网站接入服务协议原件扫描件,接入商需有合法的网络接入服务资质,协议中应注明接入带宽、IP地址等网络接入信息。
8)企业近期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原件扫描件,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
五、申请流程
1)企业先在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如实填写申请表格中的各项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按照通信管理局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指定地点。
3)通信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要求企业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企业需及时配合。
4)审核通过后,通信管理局将颁发ICP经营性许可证,企业需妥善保管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年检等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