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条件
1. 企业性质要求
申请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内资企业可申请,外资企业暂不受理(部分地区有特殊外资准入政策的除外)。例如,个体工商户不能申请ICP许可证,只有具备完整法人治理结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形式才符合主体资格。
2. 注册资本要求
注册资本在不同地区有不同标准,一般要求在100万元及以上。部分地区可能根据当地政策和行业特点有所调整,如某些中西部地区可能会适当放宽注册资本要求,但最低也多在50万元以上。企业需提供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以证明注册资本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二、网站要求
1. 网站备案
网站必须先完成工信部的ICP备案,备案信息应与申请企业信息完全一致,包括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法人信息等。未备案或备案信息有误的网站无法申请ICP许可证。
2. 网站内容
网站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信息,如色情、暴力、赌博、毒品交易、虚假广告等内容。同时,网站应具备明确的业务定位和服务内容,例如提供信息发布、电子商务交易、在线教育课程、社交互动等具体服务功能,并能正常运行和展示。
三、人员要求
1. 主要管理人员
至少有三名以上熟悉电信业务的管理人员,需提供其身份证、学历证明、简历等材料,证明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企业的电信业务运营。
2. 技术人员
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网络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等,至少两人以上。需提供其相关技术资质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等材料,以证实其专业技术水平和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四、其他条件
1. 场地证明
企业需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提供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场地面积和设施应能满足企业正常运营的需求,如设置服务器机房、办公区域等。
2. 业务发展计划
申请者需制定详细的业务发展计划,包括业务模式、市场定位、盈利模式、用户规模预测、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向通信管理局展示企业具备开展电信业务的规划和能力,能够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