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资质要求
1. 注册企业类型
企业需为依法成立的内资公司,外资企业暂不被允许申请ICP许可证。例如,若有境外资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需先进行股权结构调整,使企业符合内资要求。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增值电信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表述。若经营范围未包含,需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增加相应内容。
二、人员要求
1. 主要负责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具备相关管理经验与能力,熟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提供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简历,简历应详细说明其工作经历、在互联网领域的从业经验等信息。
2. 技术人员
至少配备三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需掌握互联网技术、网络安全等相关知识与技能。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证书扫描件(如有),同时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证实其与企业存在正式劳动关系。
三、网站要求
1. 网站备案
网站必须已完成工信部的ICP备案,备案主体信息与申请企业信息一致。备案信息应准确无误,包括网站域名、主办单位名称、网站负责人等信息,若存在错误需及时更正。
2. 网站内容
网站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信息,如色情、暴力、赌博、毒品交易、虚假广告等内容。网站应具备明确的信息服务定位,例如提供新闻资讯、电子商务、在线教育、社交平台等合法的信息服务业务。
3. 网站功能
具备完善的网站功能,如用户注册、登录功能应正常运行,信息发布系统可稳定使用,具备搜索查询功能以便用户查找所需信息,若涉及收费业务,还需有安全可靠的在线支付功能等。
四、资金要求
1. 注册资本
企业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注册资本需为实缴资本。需提供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以证明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验资报告应明确显示资金已足额存入企业银行账户,审计报告应体现企业财务状况及注册资本实缴信息。
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流程向当地通信管理局申请ICP许可证,在申请过程中需如实提供各类材料与信息,确保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