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审查
• 申请企业必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或与拟开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匹配的业务范围。例如,若从事互联网信息发布与经营性服务,营业执照需有相关信息服务或互联网业务的注明。企业注册资本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同地区可能对注册资本下限有不同标准,企业需提前了解并确保达标。
•网站建设合规性
• 网站域名需已完成注册且通过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备案成功。域名所有者信息应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不能存在域名所有权争议。网站内容建设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含有违法信息,如色情、暴力、赌博、毒品交易等内容。网站的信息架构应清晰,具备完善的信息发布、管理与用户交互功能,如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用户留言反馈处理功能等。
•申请材料准备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图像清晰,文字可辨,能清楚看到企业名称、类型、经营范围、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网站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证书上域名、注册人、注册时间、有效期等信息完整呈现,同样加盖公章。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托管商的资质证明,托管协议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服务器配置、带宽、IP地址分配、服务期限、费用等内容,托管商资质证明应显示其具备合法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资质。
•人员与社保要求
• 企业需配备至少三名专业技术人员,如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网络安全管理人员等。需提供这些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学历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学历专业应与互联网技术或信息服务相关领域匹配。同时,要提供企业为这些人员连续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证明需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显示企业名称、人员姓名、社保缴纳基数、缴纳时间等信息,确保企业与人员之间存在真实稳定的劳动关系。
•申请流程环节衔接
• 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前,务必仔细核对信息准确性与完整性,一旦提交后发现错误修改较为繁琐。提交申请后,要密切关注通信管理局的审核进度反馈。若审核过程中被要求补充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准备并提交,逾期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或不予受理。申请通过后,需按规定在企业网站首页底部显著位置标明ICP许可证编号及发证机关等信息,以便用户查询与监管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