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性质要求:申请企业必须为依法成立的内资企业,外资占比不能超过规定限制。若企业存在外资成分,需先进行股权结构调整,确保符合内资企业标准,否则将无法申请ICP许可证。
2. 网站合规性:
o 网站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严禁传播色情、赌博、毒品等不良信息,也不能存在虚假宣传、侵权等行为。例如,不能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在网站上进行金融产品销售或医疗服务推广等。
o 网站需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防护机制,包括数据加密、防止黑客攻击等措施,以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3. 服务器部署:企业网站的服务器必须位于国内。要与正规的服务器托管商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服务器的相关信息,如IP地址、托管期限、服务器配置等,确保服务器的稳定运行与合法合规使用。
4. 申请材料准备:
o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需涵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或具备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能力说明,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加盖企业公章。
o 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复印件需清晰,且有法人签字,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o 网站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域名所有者应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显示域名注册时间、到期时间等信息,扫描件加盖公章。
o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涵盖企业股东信息、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变更记录等关键内容,每页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o 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提供至少三名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如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证、软件工程师证等,同时附上技术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5. 社保缴纳情况:企业需为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当地社保机构依法缴纳社保,且缴纳期限需符合当地通信管理局要求,一般为近三个月连续缴纳记录,不得存在补缴、挂靠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