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申请资格
企业需为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且网站已完成备案。
二、准备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清晰展示企业名称、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且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扫描件要完整、无遮挡、无模糊。
2. 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均需扫描,确保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清晰可辨,且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3. 股东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股东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扫描件要求同法人身份证;若股东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以及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用以证明股权结构。
4. 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需涵盖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信息(包括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公司治理结构等关键条款,且需有全体股东签字(自然人股东)或盖章(企业法人股东)。
5. 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运营负责人等,每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同时提供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如计算机相关证书、通信相关证书等)原件扫描件,证明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
6. 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公司主要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可通过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上查询系统的截图(需加盖企业公章)来体现,证明人员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7. 网站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明确网站域名所有权归属,证书上域名、注册人、注册时间等信息应清晰完整。
8. 网站接入协议原件扫描件:与合法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签订的协议,内容应包括接入带宽、接入费用、接入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关键条款。
9. 网站备案信息截图:从工信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中获取的网站备案信息截图,显示网站备案号、网站名称、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证明网站已完成备案手续。
三、网上申请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ICP许可证申请系统,按系统要求注册账号并登录,准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网站信息、申请业务类型等内容,并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电子文档。
四、受理审核
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反馈补正通知,企业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材料补正并重新提交。
五、实地核查(部分地区要求)
对于一些地区或部分申请情况,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对企业办公场地、人员情况、网站运营情况等进行实地核查,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相符。
六、审批发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信管理局将在规定时间内颁发ICP许可证,企业可通过申请系统查询审批结果并领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