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材料准备要点如下:
一、基础材料
1)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此表需详细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需彩色扫描并加盖公章,如为其他法人或社会组织,则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应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二、专业人员材料
1)演出经纪人资格证明:至少提供3名演出经纪人的资格证明,即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同时,还需提供这些经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提供与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及社保证明,以证明经纪人与企业的正式雇佣关系。
三、资金和场地证明
1)资金证明:提供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以证明企业有足够的资金进行营业性演出活动。
2)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以证明企业有合法的银行账户。
3)实体办公场地证明:提供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确保地址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且用途为办公。这证明了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能够正常开展业务。
四、其他材料
1)申请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如申请人是受委托办理,则需提供申请委托授权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2)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当地文化局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企业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在准备以上材料时,需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虚假,将可能导致申请失败或面临法律责任。同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演出经纪,这是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之一。
2.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确保企业能够正常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
3.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
准备营业性演出许可材料时,需按照要求逐一准备并提交,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顺利获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