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申报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和详细材料准备的过程。以下是营业性演出申报所需材料的详细解析,旨在帮助申请人快速、准确地准备相关材料。
一、基础申请材料
1、申请书及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申请书需明确表述演出目的、内容、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同时,提交《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此表可通过相关网站自主办理并打印,免于单独提交纸质版。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及副本
提供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及副本复印件,以证明其具备合法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资格。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提交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验证其合法经营资质。
二、演员及团队材料
4、演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提供参演演员的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职务等。同时,提交演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
5、文艺表演团体材料
如演出涉及文艺表演团体,需提交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证明其合法演出资格。
6、演出协议或书面函件
提供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函件中应明确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时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三、未成年人及场地材料
7、未成年人同意函件
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需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以证明其合法参与演出的权利。
8、场地证明材料
提供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含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四、特殊场所及安全材料
9、非演出场所证明
如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
10、临时搭建舞台安全材料
如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五、节目单及视听资料
11、演出节目单及视听资料
提交演出节目单,并根据节目类型提供相应的视听资料,如歌词文本、音频资料、视频资料、剧本等。
以上材料为营业性演出申报所需的主要材料,申请人需根据实际情况逐一准备,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