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对这些条件和材料的详细列举:
一、申请条件
1. 经营范围: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演出经纪”业务,这是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首要条件。
2. 专业人员:公司需配备至少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这些人员需持有中国演出家协会或相关权威机构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3. 工作场所:公司需具备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场地、设备设施等。
4. 无违法违规记录: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机构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机构未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5. 资金要求:不同类型的机构在注册资本方面有不同的要求。一般来说,营业性演出团体需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演出公司须有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演出经纪公司须有2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涉外演出公司须有5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
6. 外资公司占股比例:如为中外合资经营,中方占股比例必须在51%以上。
二、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联系方式。
3.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材料:
资格证: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身份证: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与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4. 住所使用权证明:包括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一致,且用途为办公。
5. 资金证明: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6. 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7. 其他材料: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
申请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演员名单及合同、公司章程、消防安全检查意见等材料。
在准备和提交材料时,请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避免申请被退回或延迟审批。同时,不同地区的文化行政部门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建议在申请前详细阅读并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