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所需文件及要求详细如下:
一、申请文件
1. 营业性演出申请书
内容需明确演出类型、时间、地点、内容等关键信息。
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证明申请单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4. 演出经纪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适用)
若申请单位尚未正式注册,但已预先核准了演出经纪机构名称,则需提供此通知书。
5. 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申请单位需至少拥有三名及以上持有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书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6. 经纪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演出经纪人与申请单位存在合法的聘用或劳动关系。
7. 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
证明申请单位具备合法、固定的办公场所。
8. 演出场所使用协议或租赁合同(如涉及)
若申请单位涉及演出场地的使用,需提供与演出场地所有者签订的演出场地使用协议或租赁合同。
9. 资金证明
包括公司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及近期资金流水,或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实缴证明等。
10. 演出节目单及剧本、歌词等文本资料
详细列出演出节目内容,包括节目名称、演出者、时长等。
提供剧本、歌词等文本资料以供审核。
二、申请要求
1. 申请主体要求
申请单位需为演出经纪机构或文艺表演团体。
举办营业性演出前2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记录。
2. 演出内容要求
演出内容不得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3. 其他要求
不得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
营业性演出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
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准备多项文件,并满足一定的申请要求。建议申请单位提前了解当地文化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确保材料齐全、准确,以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