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所需材料详细列举如下:
一、基础材料
1)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该表格需填写完整,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为其他法人或社会组织,则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4)申请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如申请人是受委托办理,则需提供此文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资金证明:如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6)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同样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专业人员材料
1)至少3名演出经纪人的资格证明:即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其他必要材料
1)实体办公场地的租赁凭证和租赁合同: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且用途应为办公。
2)经营范围包含演出经纪的证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演出经纪,如未包含,需先变更经营范围。
3)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如适用):若涉及演出场所的经营,则需提供此证明。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如适用):确保演出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舞台、看台依法验收文件或安全搭建承诺书:确保舞台、看台等设施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6)《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详细的安全保卫和应急疏散计划,确保演出期间的安全。
7)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证明演出举办单位有权在指定场所进行演出。
8)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提供与演出内容相符的视听资料,以便审核。
9)演出内容(剧本、歌词等):提供详细的演出内容,包括剧本、歌词等,确保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10)演出节目单:提供完整的演出节目单,包括演出时间、地点、节目名称等信息。
11)行政审批委托书(如适用):如申请需经过行政审批,则需提供此委托书。
12)涉及涉外营业性演出的特殊材料(如适用):如涉及涉港澳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还需提供近2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外国人护照、短期工作证明等。
请注意,所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可能导致申请失败或面临法律责任。